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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湖北襄阳襄州区法院】出台诉前鉴定工作办法
本报讯 (记者 王 洪 丁 俐 通讯员 叶 超)近日,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出台《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诉前委托鉴定实施办法(试行)》,通过推行民事案件诉前委托鉴定的诉讼服务新举措,建立诉前鉴定与诉中鉴定并行、优势互补的司法鉴定模式,以缩短审理周期,提升办案质效,为纠纷化解提速增效。
据悉,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相结合,有利于当事人在诉前预判诉讼风险,增进调解可能,调解成功的当事人可以直接申请司法确认,减少诉累。诉前鉴定效力及于诉中,可以进一步破解诉前单方委托鉴定公信力相对较低的难题,有利于当事人尽早明确诉讼请求,明晰双方争议焦点。此外,此举还可以解决诉中司法鉴定期限过长的问题,缩短审理周期,减少诉中司法委托鉴定的程序,提高审判效率。
目前,襄州区法院诉前鉴定的范围主要是针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以及其他诉前调解中需要且适宜进行诉前司法鉴定事项的民事案件。(王 洪 丁 俐 叶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