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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记者 张鹏飞)历经四年诉讼,三次发回重审,森麒麟(002984)在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反倾销终裁诉讼案中获得胜利,推翻了美国商务部在反倾销中对森麒麟的两项不公平裁决。今年6月,美国商务部宣布将森麒麟的轮胎反倾销税率由4.41%(初裁税率高达11.28%)下调至1.27%。本月起,森麒麟开始陆续从美国海关获得退税,预计退税总额约900万美元。
回望本案之初,2018年3月,美国商务部在对中国乘用车和轻卡车轮胎反倾销第一次复审中作出最终裁决,两家强制应诉企业中,福建佳通的倾销幅度为1.5%,森麒麟的倾销幅度为4.41%。
据森麒麟方面介绍,终裁发布后,公司同其律师团队金诚同达仔细审查美国商务部的税率计算过程时发现,其在计算森麒麟税率时针对不可退还增值税和出口买方信贷项目的两项调整涉嫌违反美国法律。基于多方考量,尽管考虑到美国诉讼往往费时费力,森麒麟仍决定委托金诚同达团队,将美国商务部的案涉终裁起诉至美国国际贸易法院。
四年来,金诚同达团队与森麒麟通力合作、据理力争,成功推动美国法院将本案三次发回美国商务部重审。最终,美国法院作出判决,在两个诉点上全部支持森麒麟方主张,判决要求美国商务部重新计算森麒麟的税率。
根据判决结果:第一,在不可退还增值税是否构成一项出口费用的问题上,法院驳回了美国商务部的主张。法院认为,在中国的增值税征收体系下,在出口环节免征收并退还部分增值税,是为了保证税收中立,不构成一项单独的费用。第二,在出口买方信贷项目是否构成一项出口补贴的问题上,法院同样驳回了意美国商务部的主张。法院认为,即使该补贴项目是根据“可获得的不利事实”裁定的,仍然构成一项出口补贴,应当在倾销幅度中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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